财政部今日发布通知,汽柴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1.00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0.80元/升提高到0.94元/升,油消元和元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费税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每升通知
财税﹝2014﹞94号
各省、自治区、上调直辖市、汽柴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油消元和元国家税务局,费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每升经国务院批准,上调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汽柴将汽油、油消元和元石脑油、费税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每升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
二、上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3280, -6.00, -0.18%)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