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三部门:禁止学生携带易引起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校园!

三部门:禁止学生携带易引起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校园

时间:2024-05-10 04:59:14 来源:晨蓝头条 作者:综合 阅读:793次

  新京报讯 据市说新语官微消息,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和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禁止依照《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规定要求,学生携带向的校园现就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易引严格生产管理。良行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为倾公告》(2023年第36号)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儿童禁止使用情形、和学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生用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品进显著位置标注。

  二、部门规范销售行为。禁止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学生携带向的校园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易引无标签标识、良行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自觉选择符合标准、适合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单位主动实施召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五、推进社会共治。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引导督促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风险提示或消费提示。新闻媒体积极发挥科普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崔理斯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 南平市松溪县公安局开展打击走私联合执法行动
  • 我国本轮疫情总体形势如何?为何会波及27个省份?专家解读→
  • 近期为何连续出现无症状感染者?上海市疫情防控专家组成员吴凡作答
  • 春天的约定 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团结携手奋进 共建美好家园
  • 决战温布利! 欧冠决赛对阵:多特vs皇马 6月2开打
  • 商务部:有信心稳住外贸基本盘 系列举措酝酿
  • 2金3银3铜——中国代表团喜迎开门红
  • 未来三天降水稀少气温回升 全国大部天气较好
推荐内容
  • 近一个月涨超35% 锰硅强势向上的原因是什么?
  • 在这里感受中国文化
  • 多措并举 我国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AI数说“十四五”开局之年⑤】老有所养 让晚年生活的幸福成色更足
  • 叫我大掌柜x美团外卖联动开启,赢限定服装千元代金券
  • 北京冬残奥火炬传递3月2日至4日进行 线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