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推行柔性执法 昆明对174项交通领域轻微违法事项“首违不罚”!

推行柔性执法 昆明对174项交通领域轻微违法事项“首违不罚”

时间:2024-05-10 05:03:23 来源:晨蓝头条 作者:热点 阅读:417次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11月24日,首违不罚记者从昆明市道路运输局获悉,推行今年5月至10月,柔性云南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法昆明累计办理“首违不罚”告知承制案件80余件,昆明减免罚款50余万。对项

  据介绍,交通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领域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轻微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执法不文明、以罚代管、事项过度适用证据登记保存和扣押措施等问题入手,首违不罚制定工作方案、推行强化组织领导,柔性全面摸排、执法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推进“三不罚”原则,即轻微不罚、无错不罚、首违不罚。印发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涉及“首违不罚”事项清单174项。包括:公路路政管理33项,道路运输管理48项,公共汽车客运管理23项,轨道交通管理23项,出租汽车管理7项,航务管理33项,交通工程造价管理5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2项。目前,已经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执行,并将结合行业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情势变化及时更新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实施“首违不罚”后,累计办理“首违不罚”告知承制案件80余件,减免罚款50余万。

  此外,昆明市道路运输系统还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坚持寓法制宣传于执法、融教育于执法,在发现违法行为后,首先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不得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并进一步明确证据登记保存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范围,进一步压缩适用空间,提倡加快案件办理,提早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和扣押。明确不得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执法机构主动退还、解除扣押(证据登记保存)车辆(证件)70余辆(件)。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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